| 学院招生简章更正告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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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学院招生办 文章来源:学院招生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7 10:4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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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部的招生简章更正告示
一、中专部2008年招生简章第四项第二点专业考试题目:
声乐、器乐专业:演奏中外乐曲1~2首,应更正为“演唱、演奏中外乐曲1~2首”。
二、中专部招生二个非艺术类专业———服装设计与工艺、酒店服务与管理,
原学费4500元/年,现更正为“3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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