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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获第四届省直文明单位称号
作者:学院宣传处 文章来源:学院宣传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5 20:00:00


我院获第四届省直文明单位称号

    去年九月,由中共江西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带队的“文明院校考核检查组”一行五人,在江西省文化厅相关领导陪同下,来到我院进行务实性的文明院校考核检查并指导工作。
    今年年初,经江西省直机关工委研究,省直机关文明委决定,授予江西艺术职业学院第四届省直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我院继获全国文化先进单位、江西人民满意十大品牌高职院校、江西最佳办学特色学校等荣誉之后所获的又一殊荣。这标志着江西艺术职业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跨上了一个新台阶,也是对我院近两年来所做工作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江西艺术职业学院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以教学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质量为保障,坚持办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学院,培养了一大批社会亟须的有用人才,不断进取,探索创新,逐步完善、美化校园的规划建设,进一步加强文明建设,学院面貌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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