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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族声乐的教学标准
培养民族声乐人才必须有明确的要求和标准,从学生的选择和培养以及在考试中的评分和声乐比赛的评比等方面,可简单的用7个字来概括,既:声、情、字、味、表、养、象。 1.“声”是指科学的演唱方法和声乐技巧。学生应在科学方法训练的前提下,掌握并运用民族声乐的声音个性与特色,使其与中国语言、感情、风格、表演等相统一、协调,符合中国观众的欣赏习惯。在声音上采用“混合声的音色”。 “混合声”是真假声的混合,从声音特点上看,应当是既有真声的结实、明亮和力度,又有假声的圆、通常和高位置。既真又假是两者有机的结合,形成一个完整的歌唱整体.可以理解为“具有真声色彩的假声”或“具有假声色彩的真声”,也可以说“将真声唱在假声的位置上”。 “混合声”的真假比例多少,要根据不同的学生具体条件来决定.从目前“混合声”类型来看,大致可分三类: (1)“真声多的混合声”。一般真声多的混合声,声带的张力较强,声音比较结实、明亮,低声区厚实,高音区高亢有力,如:歌剧《白毛女》、《小二黑结婚》等。 (2)“假声多的混合声”,色彩比较圆润、柔和,声音恨自如和方便、低音区较弱,上下音区容易统一,适于延长幅度较大的音乐作品和歌剧,如改编自东北民间乐曲的《江河水》河歌剧《江姐》、《红珊瑚》等。 (3)“真假各半的混合声”。运用起来比较灵活,音域宽广,音色既圆润又明亮、演唱曲目跨度较大,例如:改编的陕北民歌,《兰花花》、创作歌曲《在中国大地上》以及大型民族歌剧《洪湖赤卫队》和《党的女儿》等。 “混合声”的类型,一般情况是由学生的先天条件来决定,但也由的学生声音本身的条件适应能力很强,在经过学习和训练之后。随着延长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可以同时掌握两类或三类混合声,在演唱中使用.应当说无论使用哪种混合声它们都是科学的唱法,只是在音色、音域以及在声音变化和幅度等方面有所差异。 在民族声乐教学中,使用科学的混合声训练,从色彩上更接近与我们民族的语言、吐字方便、自如、清晰,音色名来那个并富有表现力,更加符合中国观众的听觉和欣赏习惯。“混合声”是真声与假声的有机混合整体,它不容易出现明显的换声痕迹或真假声打架现象,声音上下贯通、灵活、统一,演唱中国民族声乐作品可以运用自如。在训练中应注意首先解决中声区的混合声问题,当稳定下来后,可逐渐向下、向上扩展音域,在保持混合声状态下,唱高音时假声成分增多,唱低音时真声相对增多.声音的高低强弱都在混合声的基础上来调整,这样就可以获得上下运用自如、统一协调的歌唱状态。 在我国的产同戏曲\曲艺和民歌的演唱中,早就使用了“混合声”,只是由于各地区,各剧种语言风格不同,当的观众欣赏习惯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混合声”也各异。例如:广东粤剧使用假声多的混合声;湖南花鼓戏使用真假各半的混合声;河北梆子使用真声多的混合声。但不论时什么剧种和唱法,都必须加强统一的科学唱法基本功的训练,然后再去体现本唱法的特色,这样才可能得到真正的发展和提高,做到推陈出新,有所前进,加强演唱技能的科学性。 再辨别“混合声”的方法上,除凭教师的听觉外,还可以通过学生演唱时的音域来分辨,如果听起来很像真声(既大本嗓)但声音唱起来很轻松,可以唱到a2,那么这可以断定时真声多的混合声.原来也有人提出过中国民族声乐分三个音区来训练,既,:低音区用真声;中音区用混声;高音区用假声,搞三截声音,分开来解决,这肯定是行不通的.其结果会把声音搞得支离破碎,低音真,高音假,中间成了真空地带必然打架,声音上下反差很大,很难调整平衡,不能贯通和相连,造成歌唱状态得混乱,会让学生无所适从.民族声乐得声音训练,必须解决“混合声”得问题.才是正确得发展途径。 2.“情”是指演唱声乐作品得感情.在音乐艺术中,歌唱得表现力最强、最感人、最能引起观众得共鸣.因为歌声能够直接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用心去歌唱,也可以理解为用情去歌唱,这就是我们经常在教学中所讲的“以情带声”、“声情并茂”。歌唱的表现不只凭优美的声音和高超的技巧,而必须首先理解歌词的内容,找到歌曲所要表达的主题思想,了解词曲作家在创作他们的声乐作品的时代背景和思想状态,包括当时的社会环境和生活环境对他们的影响,进一步把握声乐作品的内涵,做到真正的理解,以便做好再创作的准备.因为任何声乐产品都是时代的产物,每一首声乐作品的自力行间及音乐旋律的每一小节都在表现词曲作家的情绪和抒发他们内心的感情,歌唱者应该用自己的体会和处理,通过演唱把声乐作品所要表现的音乐形象有机地统一起来,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从而较为准确地表达词曲作家的意图.在声乐教学中,应启发学生的主动性,通过他们自己的理解和感受以及丰富的想象力,展现他们特有的个性和风采,有些歌唱家对声乐作品的再创作已经超出了词曲作家的想象力和要求,达到了连他们自己都没有预想到的效果.培养一名好的学生,不仅要使他们学会充分地表现词曲作家的传作意图,更可贵的使能够通过他们自己的再创作,发挥演唱才华,抒发出感情,使音乐作品绽放出新的光彩。 在民族声乐的演唱中,“情”的表达应当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必须符合中国人的情感表达方式和观众的欣赏习惯,这就是所谓的民族个性。要掌握分寸,搞过头就会使人感到没有深度和肤浅,需要奔放和迸发激情时,仍然四平八稳、含而不露,又会显得温文尔雅、缺乏热性和力度,难以使观众产生共鸣。所以,如何恰到好处地掌握演唱感情的尺度,正确地表现声乐作品是十分重要的。例如:由东北民间乐曲改编的大型民族声乐作品《江河水》,难度大、情绪变化多、音域宽。音乐一开始,就要吧感情投入声乐作品的规定情境之中,将每个旋律起伏变化和段落转折以及间奏衔接等都用有感情的喜、怒、哀、乐贯穿始终,一气呵成;采用戏曲的表现手法和歌唱的结合,里外呼应,有收有方,有柔有刚,充分运用情绪起伏变化的对比手法,达到将作品唱得感人、催人泪下得艺术效果。作为一名好得民族声乐学生,必须学会用“情”去唱,从音乐开始就要全神贯注地去投入感情,贯穿到底,不可受周围环境得干扰影响情绪得连贯性,有乐“情”才能感动观众、情真才能意深,有了“情”声音技巧才有得释放。古人经验告诉我们“有情气肠声则顺,无情气短声则单”。 3.“字”是指歌唱中得语言,也就是我们经常说得吐字.声乐不仅用人声这个跃起唱出美好旋律,还要用语言来表达声乐作品的内容和感情。 歌唱中的吐字对每一位声乐演员,尤其对从事民族声乐的演员来说更为重要.语言是人们交流思想感情的工具,如果一名声乐演员连歌词都唱不清楚,让人难以听懂是难以打动观众的.明代著名戏曲家魏良辅在“曲律”一书中提到“曲有三绝:字清为一绝、腔纯为二绝、板正为三绝”。可见古人对歌唱的吐字非常重视.歌唱的语言艺术一直是古今中外声乐流派研究和实践的重要话题.在我国民族传统声乐中,对歌唱的吐字有严格的要求和一套训练方法,有着十分宝贵的经验,我们应当认真地学习和继承.在我国的传统戏曲和曲艺训练中,将吐字方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已总结出“以字带声”、“字正腔圆”、“五音”、“四呼”、“吐字归韵十三辙”、“四声”等经验.在民族声乐教学中,应让学生了解和掌握标准的语言知识和实践能力,目前中国音乐学院声歌系所设制的专业基础课中,语言正音课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而开设的.因为我们是面向全国招生,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方言各异,南强北调,不解决正确的语言发音,就无法进行正常的声乐教学,必须将他们的语言统一规范在汉语普通话的基础上.当然,朗诵和讲话还不能代替歌唱的语言训练,这是在声乐训练中字与声的结合问题,要经过很长时间的磨练才能逐渐解决。但是,掌握语言规律运用与实践之中,力求将字念的灵活自如\清晰准确,并具有语气表达力,这是学习民族声乐必不可少的第一步。 我们目前所使用的汉语普通话音节结构一般由声、韵、调三个部分组成,韵的部分又可分为韵头、韵腹、韵尾。些音节具有声母、韵头、韵腹、韵尾、声调五个部分,也有的音节具有两个、三个、四个部分,一个音节最多可有四个音素.元音占多数,辅音只在音节的开头或尾部出现,没有两个辅音是连接出现的,一个音节最多可有三个元音,每个音节都有韵腹和声调,但可没有声母,韵头和韵尾元音可以自成音节,辅音很少可以自成音节,在声乐教学上经常用来提示学生的教学语言是“子音”和“母音”.一个汉字有字头、字腹、字尾、字头是声母和介母组成,字腹是韵母组成,字尾是声母和韵母组成,在歌唱的训练中,字头要清晰、简练、准确、有力,有的还根据声乐作品的需要加强语气和对字头部分的夸张。字腹必须有明确的支点和稳定状态,它是歌唱整体的支柱,字尾要明确、清晰而简短.在这三者中字腹是核心,是上下垂直的顶梁柱,字头和字尾是依附在稳定的字腹上面来体现它本身的特点而存在的.有了稳定的字腹,字头蔡能得到发挥和夸张,刚、柔、虚、实的语气变化也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因此,在声乐的训练上,母音的练习是至关重要的.当然,根据学生具体情况,一般可在母音前面架上字头,以便达到与歌曲练习方法相统一。经常使用的有m.n.h,也可用i,母音来作字头.m.n子音作为字头是为了与歌唱训练中的“哼鸣”相接,容易起到发音位置搞、流畅的效果;用i母音当字头,是对学生声音空、虚、声带漏气闭合不好的毛病而使用的.在常用的母音练习中,可使用两组母音作为基本训练。一组是“o”、“u”,另一组是“ei”、“i”。一组是宽韵母,另一组是窄韵母,它们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不同用途.通过这两组母音的练习,逐步达到比较合理的发音状态后,再渗入其他的母音,相互靠拢、接近,使母音之间达到统一、和谐、连贯。这种办法就是先确定主体母音,然后进行母音的统一练习,逐渐地体现其他母音的个性。 在民族声乐教学中,尤其是那些初学的、尚未建立起稳固歌唱方法的学生、在进行基础训练时,一般不过分强调每个字的特点,首先解决的时声音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将歌唱的每一个字都放在科学的歌唱状态之中,达到转换自如\连贯\统一的效果,然后再去要求每个字的特点和个性,甚至根据感情的要求还可以给予语气的夸张.如果对一位刚入门的学生,一开始就企图在训练中将语言分析得过细,将“唇、齿、喉、舌、牙”,“开、齐、撮合”,“吐字、归韵等做得准确无误,过早去强调合夸张每个字的特殊性,这样势必破坏歌唱基本方法的整体性合旋律性,声音难以连贯,垂直线遭到破坏,音域无法扩展,使得学生只能说不能唱了.这种字声分家,歌唱平衡受到破坏,必然导致声音里出外进,声音打架,不但吐字不清,连音准也无法控制.学生歌唱心里受到影响,很难达到训练目的.这是在民族声乐教学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在声音的训练中,首先解决的是母音在科学方法统一的基础上,求同存异,以同为主.当歌唱方法比较稳定,母音转换自如时,可以将歌唱中的每个字在科学方法的共性之下突出其个性,甚至可以夸张每个字的色彩,只要吐字不破坏正确的发声状态,字越清楚、越有表现力越好,这时的字与声已经达到统一和谐,融合在一个歌唱整体之中,这时可以说时字正腔园了.歌唱中的每个字在转换中应当注意他的灵活性,动作要小而简单,达到能清晰准确表达语气就可以了.尽可能减少多余和僵硬的动作,达到咬而不紧,自然放松、开齐撮合自如,能在共同的气息、共鸣、位置之中去发挥每一个字的特点。这与继承传统吐字的方法并不矛盾,这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因此过分强调每个字的个性而脱离可能发声状态和字与字之间的统一性,歌唱的平衡将遭到破坏.当基本方法稳定,字与字转换自如时,又不去体现每个字的个性和特点,不去认真学习继承我国传统民族声乐的吐字方法和宝贵经验,单纯片面地去追求声音宏亮、圆润、通畅,就会造成歌唱语言不清,出现母音变形,音包字的现象,造成声音中没有肉没有骨头。就会软弱无力、含糊不清,音色暗淡无光,缺乏语气和感染力,无法表现声乐作品的内容和情感.所以两者不能偏废,要掌握好分寸,有先有后,有整体,有局部,搞好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字与声既要放在一个歌唱整体之中,又要体现出每个字的个性与色彩,它们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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