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2007年招聘教师专业考试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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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学院人事处 文章来源:学院人事处提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0 9:2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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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艺术职业学院2007年招聘教师专业考试方案
根据江西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招聘工作的要求及我院专业教学水平的要求,我院对进入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进行专业考试,现特制定专业考试方案。
一、考试组织 由江西省文化厅人事处及江西艺术职业学院聘请专家组成各专业考评小组,各专业考评小组由5~7位专业人员组成评委。对各专业考试进行现场评分。并由江西省文化厅监察室、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党委监督实施,做好保密工作,以保证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考试科目 (1)美术专业 考试科目: 一、美术专业基础(素描、色彩) 二、专业设计(考生可自主选择擅长专业方向进行设计) 三、试讲一节课 (2)音乐专业 考试科目: 一、专业理论:乐理、视唱练耳。 二、专业技能:按正式演出要求化妆、着装。 1、声乐专业:歌曲2首,自选歌剧选段1首、自选歌曲1首 2、器乐专业: (1)钢琴专业:自选肖邦练习曲程度以上1首、复调1首奏鸣曲(快板和慢板各一曲)、大型乐曲 (2)民乐专业:乐曲两首。 三、试讲一节课 (3)舞蹈专业 考试科目: 一、基本功考核(地面练习、擦地、小踢腿、蹲、单腿蹲、控制、软开度、单一小跳、单一中跳、简单的技巧等)。 二、自选舞蹈表演(自选1分钟的舞蹈一段),要求按正式演出化妆、着装。 三、试讲一节课 (4)戏剧表演专业 考试科目: 一、基本条件:主要考查形象、气质、身高及语言能力。 二、专业技能:即兴表演(约3分钟),要求按正式演出要求,可自行安排人员配戏。 三、试讲一节课
三、计分方法及录取要求 (1)美术专业:专业基础占总分的40%,专业设计占总分的30%,试讲占总分的30%。 (2)音乐专业:音乐专业理论占总分的40%,专业技能占总分的30%,试讲占总分的30%。先进行音乐专业理论考试,音乐理论考试卷面分为100分,60分及格,如专业理论考试未达到60分不能进入专业技能考试,视为专业考试不合格。 (3)舞蹈专业:基本功占总分的40%,自选舞蹈表演占总分的30%,试讲占总分的30%。 (4)戏剧表演专业:基本条件占总分的30%,专业技能占总分的30%,试讲占总分的40%。 音乐专业理论考试结束后立即阅卷,现场公布分数。其他各专业技能考试、试讲成绩按7位评委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得的总分记分。当天公布专业考试总成绩。各门类专业考试总成绩低于80分不予录用。
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地点:江西艺术职业学院
200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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