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汉城,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副院长,国家一级编导。舞蹈理论、舞蹈作品赏析、舞蹈史论教师。1954年4月生于江西余干,1971年2月参加工作。1988年自学毕业于江西师大马列专业,并以优异成绩获“全省优秀毕业生称号”。北京大学艺术学系研究生班文化管理专业研究生。民盟江西省委委员、常委;民盟江西省文化系统总支主委;民盟江西省委文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政协江西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江西省舞蹈家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舞蹈研究会会员;中国民族民间舞蹈研究会会员;江西省民族民间舞蹈研究会学术委员。
三十多年来,在艺术教育管理、舞蹈创作与理论研究的工作岗位上,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在艺术创作上,其作品近百次在全国及华东、全省各专业比赛中获奖,成为集国家政府奖金、银、铜奖于一身的江西第一人。
代表作获奖方面:
1、舞蹈《人·水·魂》获国家政府奖全国第十届群星奖舞蹈比赛“创作金奖”。
2、舞蹈《老表哥的红背带》获国家政府奖全国第六届群星奖舞蹈比赛“创作银奖”。
3、大型原创舞剧《三清神韵》获国家政府奖全国第四届群星奖“创作铜奖”。
4、舞蹈《醉春》获全国第二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演出金奖”、“创作银奖”。
5、舞蹈《品春》获国家政府奖中国文华艺术奖、中国文华艺术院校奖、全国第八届“桃李杯”舞蹈比赛表演“铜奖”。
6、舞蹈《品春》获国家政府奖中国文华艺术奖、中国文华艺术院校奖、全国第八届“桃李杯”舞蹈比赛 “优秀剧目奖”。
7、获国家政府奖中国文华艺术奖、中国文华艺术院校奖、全国第八届“桃李杯”舞蹈比赛 “园丁奖”。
8、杂技《南瓜娃——抖扛》获国家政府奖中国文华艺术奖、全国第五届青少年杂技比赛“创作银奖”。
9、舞蹈《醉春》获国家政府奖中国文华艺术奖、中国文华艺术院校奖、全国第七届桃李杯舞蹈比赛“优秀剧目奖”、“优秀演出奖”。
10、舞蹈《女儿泪》获第二届全国民间舞蹈比赛“优秀剧目奖”。
11、舞蹈《茶赋》江西省第三届艺术节——第六届音乐舞蹈艺术节“创作一等奖”、“演出一等奖”。
12、舞蹈《神女颂》江西省第二届艺术节——第五届音乐舞蹈艺术节“创作一等奖”、“演出一等奖”。
13、舞蹈《崛起之歌》江西省第二届艺术节——第五届音乐舞蹈艺术节“创作一等奖”、“演出一等奖”。
14、舞蹈《大漠魂》江西省第二届艺术节——第五届音乐舞蹈艺术节“创作一等奖”、“演出一等奖”。
15、舞蹈《人·水·魂》获江西省第五届音乐舞蹈艺术节 “创作一等奖”、“演出一等奖”。
16、舞蹈《醉春》获江西省舞蹈大赛(专业组)“创作一等奖”、“演出一等奖”。
17、舞蹈《婺源傩情》江西省第二届民间艺术节“创作一等奖”、“演出一等奖”。
18、舞蹈《无影萝苍》江西省三个一工程汇演“演出一等奖”。
19、《婺源傩舞》获中国江西国际傩文化艺术节“金奖”。
20、大型系列舞蹈《老表》获江西省第三届音乐舞蹈艺术节“编导一等奖”。
21、大型系列舞蹈《老表》获江西省第三届音乐舞蹈艺术节“大型剧目文学剧本奖”(相等一等奖)。
22、大型系列舞蹈《老表》获江西省第三届音乐舞蹈艺术节“演出一等奖”。
23、大型系列舞蹈《老表》获江西省第三届音乐舞蹈艺术节“表演一等奖”。
24、大型系列舞蹈《老表》获江西省第三届音乐舞蹈艺术节“剧目奖”。
25、舞蹈《老表哥的红背带》获“全国第六届群星奖•江西省选拔赛一等奖”。
26、舞蹈《女儿泪》获第二届华东地区社会舞蹈创作剧目调演“优秀创作奖”(大赛最高奖)和“组织奖”。
27、舞蹈《放脚歌》获93’江西音乐舞蹈艺术节“创作一等奖”。
28、舞蹈《包装之春》、《新储户》获第一届华东地区社会舞蹈创作剧目调演“优秀创作奖” (大赛最高奖)。
29、舞蹈《百分之几的四十分钟》获江西省第二届少儿艺术节“舞蹈创作奖”。(艺术节最高奖)。
30、舞蹈《包装之春》获全省职工文艺汇演“优秀剧目奖”、“创作一等奖”。
31、舞蹈《傩乡情》获全省职工文艺汇演“创作一等奖”。
32、舞蹈《江泥魂》获全省职工文艺汇演“创作一等奖”。
33、舞蹈《窗口》获全省职工文艺汇演“创作一等奖”。 “演出一等奖”。
34、大型文体表演《红土地再创辉煌》获省九运会组委会优秀编导奖(最高奖)。
35、收集、整理、编纂国家重点艺术科研项目《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江西卷》获“国家成果奖”。
36、舞蹈《小卫士》获江西省首届少儿艺术节“创作一等奖”、“演出一等奖”。
37、获江西省首届《井岗之春》“演员奖” (艺术节最高奖)。
38、舞蹈《小卫士》赴北京中南海向党和国家领导人汇报演出。
表彰方面:
1、2001年11月,荣获中国文化部,中国广电部,国家民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表彰。
2、88年12月,在《民舞集成》工作中,受到中国文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表彰。
3、1991年3月,出席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全国青年创作者代表大会。
4、1989年10月,被中共上饶地委,上饶地区行署荣记“三等功”。
5、1989年10月被江西省文化厅,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
6、1995年5月,被授予“上饶地区先进工作者”称号(劳动模范)
7、1994年10月,被中共上饶地委、上饶地区行署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
8、1994年11月,接受省委书记毛致用等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单独接见。
9、2001年11月,荣获中国文化部,中国广电部,国家民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表彰。
论著方面:
1、编写的民舞《小鸟歌》、《少年儿童团歌》、《射月》、《孟姜女送寒衣》、《丞相操兵》、《饮毒酒》、《茶灯》、《告五方》被入选国家艺术科研重点项目《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江西卷》并由中国ISBN中心出版发行。
2、大型系列舞蹈《老表》文学剧本获江西省96’音乐舞蹈艺术节“大型剧目文学剧本奖”(相等于一等奖)。
3、论文《线型结构在社会舞蹈创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在第一届华东地区社会舞蹈创作剧目调演暨理论研讨会上宣读。
4、合著《中华舞蹈志》由学林出版社出版发行。
5、论文《唐代舞蹈时代特征》、《素质教育中的舞蹈艺术》、《论舞蹈教学特点》、《吴晓邦与新中国舞蹈艺术》、《新农村建设与非物质文化保护》《激情、激励——情景歌舞井冈山鉴赏》等先后在全国各主要杂志、报刊发表。
6、应文化部之邀,参加全国艺术院校系列教材的编写工作,完成《中外舞蹈史》第三章唐、宋舞蹈(公元589年~1279年)、第五章民国时期舞蹈(公元1912年~1949年)编写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