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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院长在奖学金表彰、助学金发放大会上讲话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同学们: 今天,我们学院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大会,全院近500名受到奖励和资助的同学到会。天气尽管有些冷,但我透过同学们的眼神和笑容看到了同学们内心感恩的火花在跳动,心窝里肯定暖洋洋的。 给予我们学院贫困生资助工作以关心、厚爱、帮助、支持和指导的省教育厅资助中心的领导在百忙之中抽空来参加我们这次奖学金、助学金发放大会,这对我们来说是极大的鼓励和激励,让我们全体师生以热烈的掌声表示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今天会议主要内容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回顾近两年来我们学院在贫困生奖励资助方面的做法,提出今后的工作构思,听取上级领导的指示,深入进行感恩教育,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深入持续健康的发展。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是社会主义经济又好又快健康发展的新课题。胡锦涛总书记站在时代战略的高度,高屋建瓴,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精辟指出:“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规范教育收费,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总书记把“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子女完成学业的重大事项放在心头,摆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写进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使我们感受到无比的温暖,也让我们深感责任重大。 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我理解至少有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资助而不是全免,在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后,学校的正常收费还应该缴纳;二是资助的是部分学生而不可能是全体;三是资助的性质是针对学校中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四是资助制度层次丰富,总的来说是两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三助(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其他助困措施);五是家庭收入差距和高职、中职的资助政策不同,要求我们用科学发展观予以统领,积极做好资助工作。下面,我代表学院讲几点认识:
一、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教育公益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与人民心连心的政府,是为人民利益而服务的政府。党和政府的教育公益、教育公平、教育优先发展和贫困生资助政策,是总览全面、高瞻远瞩的重大决策和贫困家庭的温暖和民生工程。今年上半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进行专门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提出了我们江西省的《实施意见》,省财政厅、教育厅又立即相继下发了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管理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几个政策性文件,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曹主任、傅主任和毛老师等上级领导启动这一时间紧、政策性强、任务繁重的工作,对我们学院给予亲切的关心和帮助,帮助我们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握政策、开展工作、取得效果,我再一次代表学院师生对省资助中心等上级领导再次表示真挚的敬意和谢意。
二、过去的资助工作回顾和今后的工作设想
近两年来,我们学院、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的老师们认真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在省资助中心老师的手把手指教下,开展有效的工作,总的来看,走了一条“奖、贷、助、勤、免”的学生资助路子。今年,我们上报并获得批准,获得国家奖学金者一名,奖励金额8千元人民币;国家励志奖学金18名,奖励金额达9万元人民币;办理助学贷款人数70人;获批准发放的为70人,计达人民币金额为93万6千元;获国家中职助学金达340名,计达人民币金额51万余元(平均每人1500元人民币);获国家高职助学金达132名,其中特别困难助学金为31名、困难助学金为70名、一般困难助学金为31名,三项金额共计人民币达26万4千元。上述几项合计达人民币180万元。与此同时,近两年来学院还发放了由教职员工捐献行政拨款的贫困生资助专项基金,计达2.5万元人民币,资助了60余位贫困生;还累计减免学生学费人数达38名,并设立勤工助学岗20余个,共帮助同学近200人,基本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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